学校学生实验管理制度
一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要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。实验前要做好预习,凡没有预习者一律不得参加实验。
二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,按实验要求着装。
三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,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做好实验,经实验教师同意后,方可启动仪器设备。禁止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、实验器材者,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四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实验中,如发现仪器异常,应立即切断电源,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
五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完毕,要将仪器设备,实验器具归放原位,并擦拭或清洗干净,待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严禁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。
六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课外到实验室做实验,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,并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。
七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实验课上,未经教师同意学生不能擅自进行与课堂实验内容无关的操作。
八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实验过程中应保持安静、精力集中。操作要认真,观察要仔细,并如实做好记录。
九、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凡是用计算机进行操作的实验,应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程序进行,严禁使用自带软盘,严禁私自改动计算机内的使用程序。
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
联系电话:
0311-85026735、13383115636微信同号 QQ: 16423551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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